政府周四向全港約六百三十萬名市民發放第一階段消費券,已於去年登記三個電子錢包收取的市民,毋須任何手續,當日帳戶會獲發一筆過五千元。八達通就分兩期發放,受限於儲值額上限,領取第一期四千元時要分多次拍卡。政府透露,考慮年中發放第二階段消費券時,推出平台讓市民登記轉換收款方式。
用八達通須分多次領取
被問到可否提高八達通卡儲值額上限,一次過領取第一階段五千元,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在一電台節目解釋,要考慮安全和系統提升問題,因為消費券金額大,如遺失八達通卡,市民的損失會很大。她又指出,提升儲值額上限亦涉及系統更新,全港的拍卡點都要作系統提升和測試,難以在短期內進行,例如上次提升八達通儲值上限就用了一年以上的時間。
另外,王學玲表示,今次消費券有效期至十月三十一日,市民毋須急於在首兩日外出,只要於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領取第二期消費券,款項都不會消失。她又推介以八達通收取款額的市民使用手機應用程式。
王學玲指出,在四月社交距離措施未放寬前發放消費券,是希望為疫情下有經濟壓力的市民紓困,同時留有彈性,市民亦可選擇待疫情受控,商戶推出優惠時使用,推動經濟復甦。
有效期七個月 籲市民慢慢使
對於有商戶擔心市民在未放寬措施時已花光消費券,王學玲說,當局年中會推出第二階段消費券,鼓勵營辦商針對特別受疫情影響的行業推出優惠,吸引市民消費。她指,已同有意參與發放第二期電子消費券的支付平台公司會面,要加入成為消費券支付工具,需有一定普及性,有防止套現及海外使用消費券的技術。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